您的位置:

首页 >> 资讯 >> 行业新闻 >> 海洋工程


十四五海水淡化利用目标及工作重点

[ 作者:钛业资讯 | 发布时间:2021-06-29 | 浏览:283

]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《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(2021—2025年)》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海水淡化利用目标:到2025年,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/日以上,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/日以上,其中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05万吨/日以上,海岛地区新增海水淡化规模20万吨/日以上;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,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;海水淡化利用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,政策机制更加完善。

《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(2021—2025年)》明确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工作重点:

提升海水淡化供水保障水平。沿海缺水地区要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、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,逐年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资源中的配置比例。规划实施一批新建海水淡化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。探索实施海水淡化水向非沿海地区输配。建设4—6个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和若干10—30万吨/日海水淡化示范工程,形成典型模式推广应用。

扩大工业园区海水淡化利用规模。沿海地区要制定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年度工作计划,鼓励工业园区和高耗水行业优先利用海水。结合工业用水需求,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一批工业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和海水循环冷却工程。推动建设5—10个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业园区。

提高海岛及船舶用水保障能力。在海岛保护性开发基础上,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海岛海水淡化设施。在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或装置,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。鼓励远洋渔船、海洋平台加装易维护海水淡化装置。

拓展淡化利用技术应用领域。在污水资源化利用领域推广使用超滤、微滤、反渗透等膜分离技术。在石油、采矿、化工、冶金等行业拓展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应用场景。探索将能量回收装置应用于高盐废水处理领域。将先进适用的海水淡化技术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。